根据《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“公墓应当凭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出售墓穴。禁止出售寿穴,但为死者的健在配偶留作合葬的寿穴、无子女的老年人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者购买的寿穴除外。
一、购买墓穴的条件
亲人遗体火化后,殡仪馆会向其亲属或代理人发放《火化证明》。亲属或代理人为逝者购买墓穴,须携带逝者的《火化证明》原件,去公墓办理相关购墓手续。
若遗失《火化证明》原件的,亲属或代理人须在逝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《死亡证明》。《火化证明》为办理骨灰安葬、寄存、公证、运输等凭证。
二、购买寿穴的条件
此外,根据《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》规定,具备下条列件中的一项,用户就可向公墓方购买寿穴:
1、死者的健在配偶;
2、医学上认可身患绝症的病人,如恶性肿瘤、急性心肌梗塞、脑中风后遗症、良性脑肿瘤等22种疾病,需携带相关有效病例证明;
3、港澳台胞、海外侨胞,需携带相关有效身份证明;
4、未婚子女过世与父母合葬的,需携带过世子女的火化证明原件和户口本;
5、本市孤寡老人,需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;
6、年满80周岁老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。
1、预定墓穴支付:2000元定金(国内区)、10000元定金(华侨区);
2、预定的墓穴需在一个月内办理手续;
3、归园服务中心收银处,均支持现金、银联卡、微信、支付宝支付。
四、预约落葬
1、落葬至少需提前一周预约,可凭《墓穴证书》至服务中心开具“预约落葬单”。
五、购墓流程
上海市常规公墓选购流程为:市民凭火化证明,至公墓中选购墓穴,确定墓穴位置后,填写购墓申请表,填写公墓墓碑碑文草稿,核算价格、确定碑文单据和瓷像后,与公墓方签订《上海公墓墓穴购销合同》并付清全款。公墓方则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瓷像制作、碑文刻字等事项。客户与约定时间之后,前来验收墓碑的刻字和瓷像等,确认无误后择日落葬。
办 结 时 限
1、引领客户现场购墓时间:30分钟-1小时30分钟
2、引导客户填写购墓申请单时间:5-10分钟
3、引导客户填写碑文时间:10-30分钟
4、首次办理登记单录入时间:10-20分钟
5、碑文添加字及瓷像制单录入时间:5-10分钟
6、收款时间,现金收款:5-15分钟;网银收款:5-8分钟
7、墓碑碑文、瓷像施工时间:30个工作日
8、现场落葬封穴时间:10分钟